发布于:2021-03-29 15:36:56
亲爱的同学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方便快捷、容易骑行深受广大同学的喜爱,校园内“有车族”的比例逐年上升,但是电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已成为校园里的安全隐患点。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从法律层面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时的交通行为作了规定。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同学务必做到:
1、严禁驾驶超速、超重、超长等不合规的超标电动车;
2、电动自行车应在购买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3、电动自行车只能带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车人和乘车人均要佩戴安全头盔;
4、遵守交通规则,要做到“不闯灯、靠右行、不逆行、按道行”;
5、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6、通过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非机动车让左转弯非机动车先行。
亲爱的同学们,校园安全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切实遵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骑乘行为,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园区交通环境,保障我们的出行安全。
生活园区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