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退宿等相关安排(闵行校区)


发布于:2018-03-22 23:48:05


根据《关于201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相关安排,201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退宿手续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办理离校退宿手续的流程如下:

1. 所有应届硕士毕业生到所在楼管理员处领取《研究生退宿证明》,由本楼管理员填写《研究生退宿证明回执》及住宿信息卡并签字。各楼管理员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 :00~16 :00。

2. 研究生携带《研究生退宿证明回执》及住宿信息卡、本人的校园卡,到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退宿手续。

3. 办理退宿手续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所有毕业生在办理退宿手续并交钥匙后须于4月2日晚上22:00前离校,不得再住在原宿舍中。宿舍内所有物品应于当日全部搬离,不要滞留在宿舍中,避免发生损坏或遗失。

三、凡正常学业延期(需经研究生院核准)的学生在办理原宿舍退宿后,于2017年3月26日至3月30日到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陈老师处办理,由生活园区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四、退宿离校期间的水电费用问题请至水电中心咨询办理(基建后保楼110室,电话54744605)。

五、毕业生离校期间,为继续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洁员每天要打扫卫生,学生整理行李时,请不要将自己的物品置放在走廊,避免被当作无用物品而清理掉。

六、毕业生离校后的寝室、单元内的一切公物必须完整无损,凡有损坏遗失的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责任难以区分的,室内以外,公用部位以单元为单位进行赔偿,应赔偿的费用平均分摊到个人承担。

七、提倡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不损坏公物,不在宿舍楼内焚烧纸品,不在马桶内焚烧东西,不向室外抛撒杂物。

八、办理退宿手续前,毕业生需完成饮水机及空调等租赁服务的财务结算。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处生活园区管理中心

                                                2018年3月